一、 雇主向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工暨就業局非本地勞動力處提出輸入外勞申請。
二、接獲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財政司批出輸澳批件后,雇主憑批件與有澳門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建立合作伙伴。
三、勞務公司賃批件及合同向北京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外經濟合作司申請輸澳批文。
四、澳門雇主自行指定輸澳勞務人員,亦可委托勞務公司辦理招聘,通過雇主面試確定人選。
五、經雇主考核合格后,須將照片及身份證副本交由勞務公司報入澳門出入境事務局核實、批復。
六、勞務公司將要求赴澳勞務人員在十天內自行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有關辦證所需資料。
七、赴澳勞務人員將辦證資料及費用(包括勞務押金及辦證費等)交回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報送國務院港澳辦交流司辦理赴港澳特別行政區通行證(需時約十五天)
八、在辦出赴澳門通行證后,由勞務公司將勞工的有關資料(如通行證號碼,結婚證,及父母姓名等)報入澳門出入境事務局,澳門出入境事務局將會批出一份允許赴澳工作名單(需時約十天)
九、赴澳名單批出后,由勞務公司統一安排時間培訓、出境。
十、到澳門后,在規定時間內由勞務公司安排帶領赴澳勞工前往澳門出入境事務局辦理領取非本地勞工證(俗稱"藍卡")的手續后方可前往工作。
一、 澳門雇主可自行指定或委托有澳門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在內地招聘(招聘者應簽訂招聘合同)
二、勞務公司將錄取人員的有關資料(如照片、身份證副本等)報入澳門出境事務局核實、批復。
三、通過后由雇主再將赴澳人員的資料報入澳門勞工暨就業局非本地勞力處,提出輸入外勞申請。
四、雇主賃批件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勞務公司憑批件及合同報北京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外經濟合作司申請輸澳批文。
五、赴澳勞務人員在十天內自選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有關辦證所需資料
六、赴澳勞務人員將辦證資料及費用(包括勞務押金及辦證費等)交回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向地方國務院港澳辦交流司辦理赴港澳特別行政區通行證。(需時約十五天)
七、通行證辦出來后由勞務公司統一安排時間培訓、出境。
八、到澳后,由雇主帶領或自行到澳門出入境事務局辦理非本地勞工證(俗稱"藍卡")的手續后方可工作。
|